2022-12-13

项目申报|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创建,每个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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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的重托和厚望。2019年以来,省里推动首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创建,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在认真总结首批创建经验基础上,拟启动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示范区创建为平台,以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为基础,推动资源要素聚集聚合,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的先锋区、标杆区,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取得突破。要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强化政府在政策供给、资金投入、要素配置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多主体参与示范创建、共享发展成果。要坚持农民主体,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连片推进,立足资源禀赋和既有基础,明晰发展目标定位,以点带面、连片打造,探索区域化推进乡村振兴路径。要坚持统筹协调,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统筹协调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要坚持因地制宜,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区域差异和特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千一件成一件,坚决避免“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第二批创建示范区数量30个,原则上从市级现有示范区中确定。按照分级负责、梯次推进思路,各市、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好市级、县级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纵深发力的工作局面。
    二、创建条件
    示范区原则上选在 1个乡镇,片区规模控制在 10-15个行政村, 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特色优势明显。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一个或多个振兴领域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富民主导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整治,乡村治理水平较高。
    3.创建积极性高。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在团结带领农民发展产业、拓宽就业、增收致富有思路、有成效。村风民情淳朴,农民群众广泛支持、踊跃参与。
    4.保障措施有力。在用地保障、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创新措施,建设、管护、运营机制完善。
    三、创建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
    1、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双提升”行动
    --提升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严格耕地保护,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培育壮大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培育1-2个特色鲜明、有一定规模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乡村产业发展新空间。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发展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富民产业,正确把握工商资本的作用定位,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
    2.实施村级组织发展“双提升”行动
    --提升村级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促进农村基层党建全面进步。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提升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积极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提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升农村集体创富能力、带动农民增收。
    3.实施乡村建设“双提升”行动
    --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开展好村庄清洁系列活动,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规范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注重特色风貌保护。   
    --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路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递物流体系、冷藏保鲜、冷链物流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幼儿园、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等服务就近保障。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4.实施乡村治理“双提升”行动
    --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办好农民三收节、地方特色节庆活动。
    --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创新积分制运用形式,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推广应用乡村治理“清单制”,抓实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5.实施农民技能增收“双提升”行动
    --提升农民技能水平。"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以种养能手、文化人才、能工巧匠为重点,加快培训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创业人才、青年农场主等,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推行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支持农民发展的各类乡村产业改造提升,带动更多农民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实现增收致富。示范区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明显,高于县级平均水平20%以上。
    6.实施农村改革“双提升”行动
    --提升资源盘活利用水平。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释放制度红利。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发展民宿、电商等。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进滩。
    --提升要素保障支撑水平。强化人才支撑,搭建产业平台、出台留用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创新创业。强化金融供给,对接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强化用地保障,保障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四、创建程序
    (一)县级组织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创建申报主体,研究审定示范区涉及村庄范围,按照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编制创建方案,报设区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已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苗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中央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项目区,以及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区的区域不重复申报。
    (二)市级审核推荐。设区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成立工作组,对示范区创建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复核查验后:按照省级分配的名额(附件1),确定示范区推荐名单,尽量向省直管县和沿黄县(市、区)倾斜。申报材料(一式6份)9月30日前报省委农办,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
    (三)省级批准创建。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采取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市申报的示范区创建方案进行论证评审,确定创建资格名单。
    (四)评估认定。对批准创建的示范区,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创建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创建期满后申请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可延长一年创建期,第三年创建期满未通过评估的,取消创建资格。
    (五)奖补政策。省财政对每个示范区给 2000万元的奖补,分
别于批准创建奖补1000万元、创建期满评估合格后奖补10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菲菲 省委农办秘书处            0531-51789075
刘迎增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0531-51789173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0531-51769784
电子邮箱:sdswnb@shandong.cn

附件: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创建申报名额

附件1
      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省级示范区创建申报名额


序号
地市
申报名额
1
济南市
3
2
青岛市
3
3
淄博市
2
4
枣庄市
2
5
东营市
3
6
烟台市
3
7
潍坊市
3
8
济宁市
3
9
泰安市
2
10
威海市
2
11
日照市
2
12
临沂市
3
13
德州市
3
14
聊城市
3
15
滨州市
2
16
菏泽市
3
合计:
42